近日,一起拖延近十年的房屋置换合同纠纷,在光山县委政法委指导下,由光山县综治中心与光山县人民法院携手成功化解,九户群众困扰多年的安居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县里和法院处处为我们着想,我们接受这个调解方案。”随着九名当事人依次在调解协议上签字确认,这起跨十年的纠纷终于画上句号,这也是府院联动机制下,从“解决争议”向“实质解纷”转变的生动实践。

  事情起因要追溯到2013年。当年,老李与另外八户群众一同与开发商赵某签订了《房屋置换合同书》,约定将自有房屋交由项目方拆迁改造,新楼建成后按照比例置换新房。老李等人原本预计两三年即可入住新房,不料这一等就是十余年。项目建成后,新楼已拔地而起,但赵某始终未履行交付义务,老李等人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矛盾持续积压。

  光山县委政法委了解到情况后高度重视,秉持“源头化解、调止纷争、为民解忧”的工作理念,迅速统筹部署化解工作,决定由县综治中心牵头,县法院立案庭全程指导,两家联合化解这一疑难纠纷。该纠纷历时久、涉及众、关系民生,调解工作一波三折,负责该案的周法官及调解员坚持循序渐进、耐心疏导,层层破解纠纷堵点。

  首轮调解中,赵某仅委托代理人到场参与,经周法官、调解员耐心沟通,双方初步达成一致:九户群众选定意向房屋,确认了置换面积、差价补退等细节,达成初步意向。但代理人以需要回向赵某请示为由,未当场签字便离场,调解陷入搁置。

  周法官与调解员主动作为,再次联系赵某,双方在一处简易凉亭会面,经数小时的释法说理,赵某最终做出让步,提出其名下多数房屋已抵押,无法满足群众原选定房屋,愿意另行提供九套房屋供群众选房。次日,九套房屋的钥匙就被送到法院调解室,除一套与原选定房屋一致,剩余八户在周法官与调解员的引导下,顺利完成选房,安居难题初步解决。

  不料拿到钥匙后,新的问题再次出现:老李等人看房时发现,承建商王某以水电设施由其出资为由,扣留了电梯卡、水电燃气卡等入住必需证件,要求每户再缴纳一万元才能领卡,该行为导致九户群众无法装修入住,已经平息的矛盾再次激化。

  得知情况后,光山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张凤强、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余艳丽亲自到场指导调解。周法官与调解员逐一梳理各方账目,厘清权责,结合案件实际摆事实、讲法律,经反复沟通协商,最终各方达成一致:九户当事人按照卡证实际办理费用,结合房屋置换费用多退少补,先行垫付相关费用,后续可凭承建商出具的正规票据向赵某另行追偿;承建商向九户群众交付全部卡证,不得阻碍入户装修。

  权责厘清后,九个人依次在调解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困扰九户群众多年的“入户难”问题终于得到妥善解决。

  “如果法院简单判决,虽然案子结了,但群众的入住问题解决不了,后续的执行和衍生诉讼会更多。”参与调解案件的综治中心调解员介绍道。从最初的置换合同纠纷,到选房安置争议,再到最后的水电燃气卡梗阻,此次纠纷化解不止步于达成调解协议,而是帮助群众真正实现了“安居”。

  此次纠纷化解,是光山县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依托政法综治联动机制、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下一步,光山县法院将持续深耕基层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多元化解工作,以专业司法赋能基层治理,用温情调解化解民生难题,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以法治力量守护群众安居乐业、维护县域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