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罗山县灵山初级中学邀请该校法制副校长、灵山镇派出所所长谭刚走进校园,为全体师生开展法治安全教育讲座,活动旨在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与安全防范意识,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讲座上,谭刚结合中学生年龄特点与认知规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贴近校园生活的案例,从法律常识、行为规范、自我保护、防溺水安全四大核心内容展开讲解,将生硬的法律条文与安全知识转化为生动易懂的内容,方便同学们理解掌握。

“法律告诉我们,哪些事可以做、哪些事必须做、哪些事绝对不能做。”课堂伊始,谭刚用简单直白的话语解释法律的意义,明确违法与犯罪的区别,强调“违法不一定是犯罪,但犯罪一定是违法”。
随后,谭刚梳理了与中小学生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讲解了未成年人的界定、骑行上路年龄、交通出行规范等实用知识,同时重点提醒同学们要杜绝旷课夜不归宿、携带管制刀具、打架斗殴、索要他人财物等不良行为,此类行为不仅违背校规,严重时还会触犯法律,将付出沉重代价。
谭刚围绕居家安全、防拐卖、防性侵、反校园欺凌、食品安全、防溺水六大高频安全场景,向同学们传授实用防护技巧:独自在家不给陌生人开门,不轻易接受陌生人的零食玩具;牢记父母姓名、电话和家庭住址,走失后及时向穿制服的工作人员求助;隐私部位(背心、短裤覆盖区域)不许他人触碰,遭遇侵害立即告诉家长或报警;遇到校园欺凌先远离、再求助,坚决不做沉默的受害者;购买食品查看保质期,远离过期、三无食品;牢记防溺水“七不三要”,不私自下水、不盲目施救,遇险大声呼救、寻求成人帮助。
谭刚结合真实案例,深刻剖析了未成年人因缺乏法治意识、安全意识而引发的悲剧,让同学们直观感受到违法犯罪与危险行为的严重后果。同时,他鼓励同学们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勇敢对不法侵害说“不”,明确法律既是行为的底线,也是成长的保护伞。
此次讲座为同学们普及了法律知识与安全技能,增强了同学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辨别是非的能力。罗山县灵山初级中学方面表示,未来学校将持续把法治安全教育融入日常教学,常态化开展各类普法宣传与安全演练活动,携手家庭、社会共同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