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洋河法庭收到四名农民工送来的印有“法润民心昭正义 情系百姓护民生”字样的锦旗,感谢法庭帮他们追回被拖欠的血汗钱。农民工紧紧握着洋河法庭庭长叶合青的手,激动地说:“多亏了法院,我们的血汗钱总算有着落了!”该起跨省劳务欠薪纠纷经承办法官梳理零散证据锁定欠薪事实,最终依法判决被告支付欠薪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原告邹某、段某、张某、庞某等四人受被告吕某雇佣,于2024年3月至12月期间远赴新疆为其提供木工及其他杂活劳务。双方口头约定:工资按年计算,包食宿差旅费,如有额外务工另行计算。工程结束后,经原告方自行结算,被告分别欠付邹某20200元、段某14694元、张某15306元、庞某12800元,合计63000元。四名原告多次通过微信、电话等方式催要,被告均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否认欠款事实,无奈之下四人向平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的工钱及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叶合青了解到,四名原告均为普通农民工,跨省务工本就辛苦,工资被长期拖欠更让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该案的难点在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原告方提交的证据较为薄弱零散,仅有几张微信聊天截图、账单图片、一本记工本和一份未出庭证人的证言,如果机械按照证据规则裁判,农民工的血汗钱可能难以追回。
叶合青没有简单退回或驳回原告诉求,而是逐一核账梳理证据。他反复翻阅微信聊天记录比对发现,原告发送账单后被告未对欠款数额提出异议,段某发送完整结算账单后,被告还主动转账5000元并表示“剩下的开年再给”。结合双方当庭确认的工价标准、交易习惯以及相关聊天记录,法官逐一核对每一笔已付款和工时,最终从零散材料中梳理出完整证据链条,锁定了被告欠薪的事实。被告吕某口头辩称已付清全部款项,但未能提交任何完整付款凭证或对账结算凭证,抗辩意见无法成立。
平桥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四原告与被告吕某之间虽未签订书面劳务合同,但已形成合法有效的事实劳务合同关系,原告提供劳务后,被告应当按约定足额支付报酬。法院逐笔核定欠薪金额:欠付邹某劳务费17705元,欠付段某劳务费14694元,欠付张某劳务费15306元,欠付庞某劳务费12800元。
关于利息问题,因双方未约定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法院酌定以各自欠款金额为基数,从起诉次日起,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年利率3%)计算资金占用费至全部欠款清偿之日止。最终判决被告吕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四名原告支付上述劳务费及相应资金占用费。
该起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平桥法院践行“小案不小办、民生无小事”理念的生动缩影。平桥法院表示,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筑牢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法律防线,让公平正义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