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22日,46名劳务欠款系列案的申请执行人代表专程来到信阳市潢川人民法院,赠送锦旗对执行局干警圆满办结案件表示感谢,该案涉及的17万余元被拖欠劳务报酬已全部执行到位。

  “没想到钱能全部要回来,还没让人家外地人难做生意,法院办事公道又暖心!”46名申请执行人代表说道,随后他们将印有“法海领航正义舟、公平裁决解民忧”“以法为剑斩乱象、持正作盾护苍生”的锦旗,分别送到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陈杨手中,对办案成效连连称赞。

  该系列案件起源于2025年5月,外地人程某雇佣陈某等46名群众从事水产品(虾)的分类筛选及计斤工作,后程某以各种理由长期拖欠劳务费,引发诉讼。2025年8月,在潢川县人民法院主持下,程某分别与46名原告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分期分批履行欠款,于2025年11月30日前全部履行完毕。后程某未按期兑付,46人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

  案件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依法冻结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发现账户内无足额存款可供执行,被执行人无法联系,经营场所人去楼空。临近年关,46名申请人维权心切,情绪激动,维稳压力陡增。承办人核查发现,程某户籍地尚有未结执行案件,作为外地经营者存在失联躲债的潜在风险,申请人担忧加剧。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柏定在案件分析会上表示:“民生权益必须硬守护,要想方设法先找到被执行人,深入调查核实其财产情况,既然到我们这来投资做生意,是回款没有到位?还是恶意拖欠?这些要先搞清楚。”

  明确思路后,潢川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肖艳茹一方面联动公安部门查找程某下落,另一方面通过执行“一张网”关联程某的执行案件,查询到程某在外省有3件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其中1件执行完毕、2件终结结案,综合研判认为程某恶意拖薪可能性不大,系经营资金回款困难所致,最终通过关联案件法院获取到程某的联系方式并取得联系。

  秉持“强制执行有力度,善意执行有温度”的理念,承办干警摒弃机械执行思维,开启“法理+情理”双向沟通模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一方面严肃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告知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等惩戒措施的影响;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经营难处,确认程某并非恶意拖欠,只是回款未到账导致资金紧张。干警反复引导其认识到主动履约的重要性,打消了程某“一走了之”的逃避念头。

  经过多轮沟通,被执行人主动配合履行。2026年3月16日,被执行人先行支付欠款3.3万元,缓解了申请人的情绪。后在承办人督促下,程某积极筹措资金,于2026年5月20日将剩余款项全部付清,17万余元案款全部履行完毕,该系列案件圆满执结。

  此案的妥善化解,是潢川县人民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潢川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民生为本、法治为基、营商为要”,精准把握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的平衡点,对涉民生案件重拳出击,坚决守护群众合法权益;对诚信经营、暂时遇困的市场主体,审慎适用强制措施,灵活运用分期履行、柔性惩戒等方式,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正常经营的影响,既保障了胜诉群众的合法权益,也为诚信经营的市场主体保留了发展空间,为外地投资者在潢川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保驾护航,持续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