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上午,在第六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商城司法局长竹园司法所走进长竹园中心小学,开展“‘典’亮校园护航成长”民法典专题宣讲活动,旨在帮助青少年学生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与法律素养。

  本次活动结合青少年法治需求与认知特点设计内容,重点围绕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相关的条文展开宣讲。

  活动现场,该校法治副校长、长竹园司法所所长任国庆提出“母亲腹中胎儿有继承权吗?”“压岁钱归谁所有?”“同学给我起侮辱性外号怎么办?”“小学生需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吗?”等问题,现场学生踊跃举手作答。任国庆结合学生回答,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了民法典中关于胎儿权益保护、未成年人财产权、人格权保护和侵权责任承担等法律知识

  宣讲结束后,工作人员向该校各班赠送《漫画民法典》《民法典--人生各阶段权利义务普法指南》等普法图书,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懂法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此次宣讲通过问答互动的形式,让青少年学生认识到民法典从多个方面保护公民一生的合法权益。下一步,长竹园司法所将持续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开展民法典进校园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