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彰显小额诉讼程序“简案快审、便民利民”的制度优势,罗山人民法院从近期审结的案件中精选三起典型案例,覆盖买卖合同、劳务合同、运输合同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这些案例集中展现了法院精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在高效化解矛盾、减轻群众诉累方面的积极实践,通过法理情相融的调解方式实质解纷,以“小案件”传递“大民生”,为人民群众理解小额诉讼程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生动参考,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

  案例一

  陈某诉李某买卖合同纠纷案——小额诉讼+柔性调解高效兑现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被告李某在原告陈某处购买水泥,原告提供水泥货品后,被告仅支付货款5000元,尚拖欠货款24000元未支付。陈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法院立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标的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条件。开庭过程中,法官认真核查证据、倾听双方陈述,秉持“如我在诉”理念,耐心释法明理、疏导情绪,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被告每月支付原告欠款2000元。

  典型意义

  本案系小额买卖合同货款纠纷。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简化诉讼流程,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缩短纠纷解决周期,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彰显了法院高效便民、司法为民的审判理念。

  审理过程中,法官秉持“如我在诉”理念,兼顾债权人合法权益与债务人实际履行能力,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既保障原告债权得以顺利实现,又给予被告合理的履行期限,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同时,本案为同类小额买卖纠纷处理提供了参考,引导市场主体诚信交易、恪守履约义务,也彰显了法院柔性司法、实质化解纠纷的工作导向,助力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交易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二

  陈某诉某农业公司劳务合同纠纷案——小额诉讼+分期履行兼顾权益保障与企业纾困

  基本案情

  被告农业公司邀请原告携带其自有挖机帮助被告进行农业改造翻挖山地,双方约定工期及工价。施工期间被告预支部分油费给原告,并承诺剩余费用年终结算。施工结束后,被告公司尚欠部分挖机费用未支付,原告陈某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法院经审查认为,该案标的较小,符合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标准。开庭过程中,法官认真倾听双方陈述,在被告公司表达目前资金困难的情况下,法官积极开展调解,促成双方达成分期支付协议,案件得以快速审结。

  典型意义

  本案系农业生产经营中引发的机械设备施工费用劳务纠纷。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高效化解基层涉农民事纠纷,凸显了司法服务乡村振兴、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的务实导向。该案涉案标的较小、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法院精准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审理流程,大幅缩短纠纷化解周期,切实降低群众诉讼成本,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审理过程中,法官充分考量农业经营主体资金周转的实际困难,秉持柔性司法理念,积极开展调解工作,耐心沟通协调双方诉求,促成当事人达成分期支付调解协议,既保障了施工方合法劳务报酬权益,又兼顾农业公司经营资金现状,避免加剧企业经营压力。该案实质化解涉农矛盾,为同类基层涉农小额纠纷提供了审理参考,同时引导市场经营主体恪守契约精神、诚信履行付款义务,助力维护乡村农业生产经营秩序,彰显了司法为民、高效解纷的工作宗旨。

  案例三

  丰某甲诉丰某乙运输合同纠纷案——小额诉讼+情法交融修复亲属关系实现事心双解

  基本案情

  本案原告系个体运输户,原告与被告系近亲属关系。被告因承包危房改造工程,雇请原告运输相关建筑材料。运输完成后,被告支付部分款项,仍欠两万余元运输款未支付,并向原告出具借条。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

  处理结果

  本案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法官开庭审理时认真核查证据,倾听双方当事人意见。考虑到本案诉讼标的较小,且双方系自家熟人关系,法官积极促成调解,双方当事人明确数额后,被告分两期支付原告运输款。

  典型意义

  本案是自家熟人之间因工程运输费用引发的小额债务纠纷,具有基层民间纠纷的典型性与普遍性。双方存在自家熟人特殊关系,碍于情面未及时结清款项,事后催讨无果诉至法院,既伤害亲情感情,又激化内部矛盾。

  法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化审理流程、快速高效审结案件,节约司法资源,减轻当事人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承办法官在审理中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充分兼顾熟人亲属之间的情感维系,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没有简单一判了之,积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成达成分期付款调解协议。既依法维护了运输劳动者的合法债权,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又妥善修复熟人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引导群众树立诚信履约意识,倡导遇事依法理性维权,以柔性司法化解家事类小额纠纷,弘扬和睦友善、诚实守信的良好乡风民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