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县泗店乡村民张某与李某因五棵松树的权属问题发生口角。争执中,李某情绪失控,将张某打伤,致其面部及肩部挫伤。张某住院治疗11天,出院后要求李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万余元。双方因赔偿金额分歧较大,多次协商无果后,张某向司法所申请调解。

  接到申请后,乡专职人民调解员余某认识到,邻里纠纷看似小事,若处理不当,极易演变为积怨甚深的“心结”,甚至引发更严重的后果。为此,调解员决定联合村干部第一时间介入,力求将该矛盾快速化解。

  调解员首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沟通。在与张某交谈时,调解员感受到他内心的委屈与不甘,他不仅身体受伤,还因住院耽误了农时,损失不小。张某情绪激动,坚持要求李某全额赔偿,否则“决不罢休”,并表示若调解不成将诉诸法院。调解员没有急于否定他的诉求,而是先耐心倾听,待其情绪稍缓后,提醒他打官司固然是权利,但对邻里而言,真正解决问题的钥匙,往往不在法庭上,而在双方愿意坐下来、各退一步。

  随后,调解员与李某继续沟通。李某坦言,自己动手是因为张某先砍了他山上的树,侵犯了他的私有产权,但他也承认打人不对。只是在他看来,张某有过错在先,自己不该承担全部责任。调解员没有直接评判对错,而是先从法律角度向他阐明无论起因如何,暴力解决纠纷都是违法行为,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随后,调解员话锋一转,引导他换位思考“如果受伤躺在医院的是自己,又会作何感想?”

  在初步厘清双方诉求后,调解员意识到,这起纠纷若仅靠法条和赔偿金来“算账”,即便达成协议,也难以真正解开两人心里的“疙瘩”。真正的症结,不在那五棵树的归属上,而在于一口气、一张脸面、一份积压已久的情绪。于是,调解员决定换个思路,从“人情”入手,让法理退后一步,让乡情走上前来。于是,调解员再度将二人约到村委会,这一次,没有谈赔偿,也没有论对错,而是请村支书带着他们一起回忆往年生活中的点滴。村支书问张某:“去年你家屋顶渗水,李某主动来帮忙,有没有要你一分钱?”张某沉默片刻,摇了摇头。李某也回忆起,每年农忙时,张某没少帮自己搭把手。说着说着,两人的语气渐渐缓和下来。调解员见状,趁势说道:“远亲不如近邻,你们两家这么多年互帮互助,这份情谊比什么都有。今天为了一时的冲动,真要把它毁掉,值吗?”李某和张某都低下头,陷入沉思。见时机成熟,调解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协商。此时,两人的心态已悄然发生变化,从最初的“争对错”开始转向“想办法”。调解员结合张某的实际损失以及双方的过错程度、经济状况,提出了一个调解方案,由李某赔偿张某6000元。

  起初,张某觉得金额太低,难以弥补自己的损失;李某则认为赔偿过高,自己承受不起。调解员没有简单折中,而是耐心向双方解释,这份方案既考虑了张某的实际损失,也兼顾了李某的承受能力,更重要的是,调解的意义不在于分出输赢,而在于让双方都能从这场纠纷中体面地走出来,继续做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调解员还提醒双方,若走诉讼程序,耗费的不仅是时间和金钱,更会丧失多年积累的邻里情分。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李某当场一次性支付张某赔偿金6000元,双方签订调解协议,约定此事一次性了结,互不追究。调解结束后,两人握手言和,表示以后还做好邻居,共同维护村邻之间的和谐稳定。

砍树伤人结怨气 倾情调解续邻谊

  这起纠纷的成功调解,不仅解决的是矛盾争议的赔偿问题,更是修复的是一段差点断裂的邻里关系。双方从“对簿公堂”的冲动回归“守望相助”的初心,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泗店司法所将持续深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普法知识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让法治精神扎根乡土,让法治温情绵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