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前期部分申报企业基于自身经营实际调整补贴申报额度,导致 2025 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中加工环节资金剩余,没能达到《罗山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罗农字〔2025〕116号)要求,为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扶持作用,现面向县域内补充遴选 1-2 个油料加工企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罗山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补充遴选)。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背景:本次补充遴选是对 2025 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的延续,核心目的是扶持县域内油料加工企业建设,完善油料产业链条。奖补资金来源于 2025 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中加工环节剩余资金,将用于支持新建油料加工厂的生产车间建设、仓储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及其他辅助设施建设。
(二)项目内容:根据《罗山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要求,在油料生产、加工环节,扶持建立3-6个油料加工企业,对新建油料加工厂企业进行奖补,具体奖补政策以罗山县2025年产油大县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为准(罗山县2025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实施方案已在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三、遴选条件
对新建油菜籽加工企业:
①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须注明有食用植物油生产、收购、加工、销售经营范围。
③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等制度及财务账表,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④油菜籽加工企业建成后,按照食品卫生的要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⑤企业建成后,申报主体积极主动申办产品注册商标,并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⑥新建企业年生产加工能力必须达到年产60吨以上。
补贴标准:新建的油菜籽加工厂,补贴金额不超过总投资的30%,小型单户油料加工厂形成固定资产总额在200万元左右,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60万元,中型单户油料加工厂形成固定资产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作为县重点项目,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有意向的新型经营主体请于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发送至罗山县农业农村局指定邮箱lsnycyg@163.com或递交至罗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股。报名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项目实施方案等。
(二)资格审查:罗山县农业农村局将对报名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
(三)评审: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
(四)公示:根据评审结果,确定合格的企业名单,并在罗山县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
(五)组织实施:公示无异议后,罗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油料加工厂实施主体施工建设。 五、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7号-2025年11月11号 六、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遴选程序进行操作,接受社会监督。
报名企业应确保所提交的报名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遴选资格。
参与遴选的企业应自行承担参加遴选活动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罗山县农业农村局不承担任何费用。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罗山县农业农村局所有。
如有疑问,请与罗山县农业农村局联系。
联系人:李岩、杨磊
联系电话:13607602158、13700768672
联系地址:罗山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与规划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