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基层干部依法履职能力,推进法治乡村建设,6月24日,信阳市平桥区兰店街道办事处筹建处组织各村(居)法律明白人集体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

  学习聚焦法规核心要义,重点解读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内部治理架构、集体资产规范管理监督、成员身份认定及其权利保障等关键条款。兰店街道办事处司法所王明洪同志强调,该法是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农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要求各村(居)法律明白人务必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集体资产、服务成员的能力,确保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运行,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参训人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贴合实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对今后依法开展工作、化解基层矛盾纠纷提供了有力指导。下一步,兰店街道办事处筹建处将持续加强基层干部法治教育,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为乡村振兴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