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查,现将区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6个)
前进街道办事处
双井街道办事处
龙飞山街道办事处
南京路街道办事处
彭家湾乡人民政府
二、相关要求
因机构调整、职能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致使区级行政执法主体发生设立、分立、合并以及主体资格取消等情形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管委会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信阳市羊山新区管委会
2025年7月25日














